♡心情小語

♡♡因為沒背景:提出專業質疑申訴,自然被敷衍帶過♡♡

 

官官相護下的結果

明知申訴無效,但是要讓大家知道:護理專業的霸凌也是無所不在

 

有關暑期「兒科護理學」授課教師資格相關疑義說明如下:(系上回應)

1.本系暑期課程屬非常規開課,近九年並未開設「兒科護理學」暑修課程,系上亦無限制由特定教師授課。凡有意願開課之教師,均可依校方行政程序提出申請辦理。

所謂「有意願開課就可申請辦理」,原本不是自己的課也可以上嗎?還是另有所圖?

當專業無法被尊重,剩下的就只有冠冕堂皇的行政程序。這種誇張行徑,連他校人員看了都搖頭,表示未告知原授課教師這件事本身就很可疑更是沒有職業倫理可言。更有人質疑,主管竟會同意而不知會原授課教師,其背後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利益關係?

 

2.陳老師近9年未曾開設該課程,且本系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並未接獲其提出暑期開課之申請。

表面上看似單純事實,實則避重就輕──過去九年沒開課,是因為學生沒有需求,今年學生想暑修,卻未曾告知原授課教師,最後還以「原授課教師沒提出開課」作為卸責理由。這種操作只能騙外行人,內行人一看就明白,這背後充滿算計抑或是要趕走老師的一種手段

 

3.考量應屆畢業生班級中,部分學生尚未修畢兒科課程,導致無法如期畢業,導師具備兒科專業背景,遂協同系上其他教師共同開設暑修課程,以協助學生及早完成學業、參與國家考試,順利進入臨床職場。相關課程資訊亦已公告於學校註冊課務組網頁,並提前通知學生。

看似「以學生為出發點」,但如果開課的目的只是讓學生能如期畢業,而非確保他們具備兒科護理的專業能力,那這樣的課程究竟是真的為學生著想,還是另有所圖?

 

4.課程內容規劃為授課教師專業權責,教師得依學生學習狀況調整教學內容,採因材施教原則,故不同教師間之課程規劃可能有所差異,並無統一版本之教材或進度安排。

「因材施教」聽起來冠冕堂皇,但實際卻背離教學專業──暑修的評分比例:個人作業15%、團體報告45%、出席率20%、測驗20%。護理師國考科目測驗只佔一小部分,合理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要讓學生及格因此學生也說這次暑修課就是「花錢買學分」。

 

更誇張的是,有四個章節竟一次排6小時,各位護理老師們,這樣的設計合理嗎?且未教授兒童血液疾病及其護理、兒童肌肉骨骼系統及其護理、癌症兒童之照護、慢性疾病兒童及其家庭之護理,以及瀕死兒童及其家庭之護理

 

暑修學生反映,3小時的課,第一堂課是同學上台報告,老師只在下方補充與講解重點;第二堂課老師授課;第三堂課便直接進行測驗與講解。這樣的課程安排,任何人都可以上還稱「符合資格」?外行人或許看不出其中荒謬,內行人一看就明白。

因為沒有背景,自然申訴無效也不會被重視,就其回應結果只是再次揭露職場的霸凌與不公不義的制度罷了。

 

教育部申訴內容

一、本人現為XX大學護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具備兒科護理專長,已有超過二十年之兒科臨床與教學經驗,長期負責「兒科護理學」之授課。日前有學生主動詢問本人為何未參與暑期「兒科護理學」授課,並告知暑假授課與原本方式不同。遂查閱課程公告(詳見附件),驚悉授課教師名單中,三位教師竟有兩位未具兒科臨床實務背景(朱XX助理教授、蔡XX專案講師),其教學專長亦與課程內容明顯不符,已違背教育部相關規定,授課教師須具備與授課內容相符專業背景之要求或是暑期課程是可不受教師專長限制?

二、「兒科護理學」為護理系學生之必修課程,亦為護理師國家考試之科目授課教師應具備兒科專業知識與臨床經驗,以確保教學品質與學生專業能力之養成。本人一向秉持嚴謹教學原則,重視學生實務與理論並重之訓練,期能協助學生奠定兒科護理基礎(詳如附件)。

三、本次暑修課程之教學設計(詳見附件)與評量標準(個人作業15%、團體報告45%、出席20%、測驗成績20%),就其設計與既有課程設計明顯不同,即便是暑期課程,亦應維持該有的教學標準與評量規範,不宜鬆散或簡化方式進行加上此課程因人數不足,學生需分攤費用,支付較高學分費,誠如學生而言,是花錢獲得學分,亦為一種教育不公平

四、本人作為兒科專長之專任教師,未接獲任何有關暑修課程授課意願之詢問或通知此次授課決策未見公開審查討論紀錄,最後卻是無兒科實務經驗之教師擔任授課,令人質疑是否涉及對專業教師之排擠,已侵害教師之專業,另一方面是否亦涉及職場專業霸凌

五、依據校方公告之暑期課程實施辦法(詳如附件),未看到開放所有教師自由開課,顯示在行政流程與教育公平上存有瑕疵,需要被檢視並予以改善

♡♡職場裡,沒有背景的人有多無力,被霸凌者依然是弱者♡♡

♡♡暑修花錢買學分?從一門課看見職場中的專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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